固定资产分类
(一)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: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。
(1)生产性固定资产:是指在社会在生产过程中,能够在较长时期内发挥作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,是人们用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物质技术手段。例如:厂房、机器设备、铁路、公路等
(2)非生产性固定资产:是指直接服务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,且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。例如:住宅、剧院、教学楼、办公楼等
(二)按建设的性质分为: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、迁建和恢复项目。
(1)新建项目:是从无到有、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; (新增固定资产超过原有三倍的,也视为新建)
(2)扩建和改建项目:是在原有企业、事业、行政单位的基础上,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,以及对原有设备和工程进行全面技术改造的项目;
(3)迁建项目:是原有企业、事业单位,由于各种原因,经有关部门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;
(4)恢复项目:是指对由于自然、战争或其他人为灾害等原因而遭到毁坏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建的项目。
(三)按投资额构成分:建筑安装工程、设备工具和其它基本建设投资。
(四)按建设规模分:按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的大小,可分为大型、中型、小型和零星建设项目。
(五)按建设阶段分:规划、预备、当年开工、续建、跨年度、停建、缓建、收尾项目等。
(六)按行业性质和特点分:竞争性项目、基础性项目、公益性项目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