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债属于民事责任,而坐牢属于刑事责任,这完全是两码事。
其实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,说现实一点,如果让债务人坐牢了,那谁来还钱呢?毕竟,从法律上来说,债务纠纷只是民事纠纷,关键是以调解还钱为主。但是,如果在债务关系中涉及到一些违法行为比如诈骗等,那么则是可能要坐牢的。不过,这只是针对在这件事中所犯刑事责任的处罚,而跟债务本身的处罚是没有关系的,欠债毫无疑问是需要通过还钱来解决的。
那么,是不是真的去坐几年牢,欠人的钱就不用还了呢?答案是否定的,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,就算你把牢底坐穿,欠别人的钱依然是要偿还的。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,债权人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,最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。这时候,如果债务人明明有履行债务的能力,但仍然拒不履行债务,甚至采取多种手段恶意逃避债务,那么就涉嫌构成“拒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罪”。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,因为欠钱不还而去坐牢。但是,该责任是刑事责任,而偿还债务则属于民事责任,两者是不同的法律责任,互不影响。通俗的讲,关进去是因为拒不还钱,不能抵消还钱的义务。
而以下两种”借钱不还“也会坐牢。
“借钱不还”型诈骗,即借贷式诈骗,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,通过借贷的形式,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。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,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,而且多发于亲戚、朋友、熟人之间,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,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,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,避免打击无辜。因欠债而坐牢,自己的债务不会因此而消失,反而要承受监狱的折磨,提醒大家在面对债权人法律起诉的时候要能够重视。
持卡人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,在透支以后,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迟迟不还钱,甚至在经发银行催收之后仍逾期未还的情况,极大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。根据《刑法》第196条相关规定,若透支未还的金额巨大,将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鉴于此,因为欠债而坐牢,只是债务人违反法律和判决书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,这个责任和偿还债务的责任和义务并行不悖,不存在相互替代的可能。所以,因欠债而坐牢,出狱后仍然要按规定偿还债务,同时还要承担延期还款所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,一分钱都不能少。